国家助学贷款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1、贷款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2、借款学生具有中国国籍且持有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若未满18周岁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身体健康、诚信守法、学习刻苦,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未接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5、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二、贷款所须资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由银行提供制式文本)
    2、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未满18周岁须同时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原件)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包括家庭人数、父母职业、收入支出等)
    4、乡,镇,街道办、乡村委会等部门关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5、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家庭联系电话、家庭详细住址。
三、贷款流程
    1、学生将银行所需资料提供给学生处;
    2、学生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贷款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编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名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与申请材料一起送经办银行;
    3、银行对学校送达的材料在20日内完成终审,将终审合格的编制《批准贷款学生名册》送交学校;
    4、银行派客户经理到学校现场组织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和借据;
    5、银行对贷款合同审批签字后发放贷款。
四、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
    2、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6年
    3、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利率,按季计息。
五、贷款归还
    借款学生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次月1日(含1日)起开始归还贷款利息,毕业后24个月之内起开始偿还本金。
    银行咨询电话:028-83341239
    成都理工大学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28-84078912,联系人:莫忧
    地球科学学院联系电话 028-84078806,联系人: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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